
关于常态化报送我校部省协调机制恳请事项的通知
各相关单位:
根据景国试管办字〔2026〕4号文件要求,自2026年起,部省会议、省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的恳请事项需进行常态化、动态化梳理,实行“月梳理、月报送”机制。为高质量完成我校服务国家试验区建设工作,及时反映学校发展需求,争取上级政策与资源支持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送范围
恳请事项要紧贴国家、省里政策投向,紧跟景德镇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,聚焦重点项目建设、文化传承、产业发展、科技创新、对外交流、人才引育、要素保障等关键领域,确保所报事项要具有前瞻性、针对性和可操作性。
二、报送条件
各单位要对恳请事项进行充分论证,明确预期目标、实施路径和所需支持,提高事项的成熟度和可行性。前瞻性:契合国家、省“十五五”规划及国家试验区建设最新投向;针对性:事项仅依靠学校或市级层面难以突破,确需部省支持;成熟度:已完成校内论证,形成明确预期目标、实施路径、支持诉求及政策依据。
三、报送要求
1.每月22日前,请各单位将梳理形成的恳请事项按附件1(部省会议)、附件2(省领导小组会议)表格格式填写,经分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,报送至发展规划处(包括电子版和扫描版)。同时,要对恳请事项进行充分论证,明确预期目标、实施路径和所需支持,提高事项的成熟度和可行性。考虑到收到国家试验区管委办通知时间较晚,1月份的恳请事项请于25日中午12点前报送发展规划处,若项目论证还不够充分,可以下个月再报送。
2.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明确专人负责,负责事项梳理、材料报送与后续对接工作,确保按时、高质量完成报送任务。
附件:1.部省会议恳请事项报送表
2.省领导小组会议恳请事项报送表
附件1
部省会议恳请事项报送表
单位(盖章):
序号 |
事项名称 |
事项内容 |
事项意义 |
恳请部委 |
事项联络员及电话 |
附件2
省领导小组会议恳请事项报送表
单位(盖章):
序号 |
事项名称 |
事项内容 |
事项意义 |
恳请省厅 |
事项联络员及电话 |